房租70年產權過后怎么辦
房租70年產權過后怎么辦
房產證70年產權的提法并不準確,所謂的產權指的是財產權,由于我國城鎮建設用地屬于國有,因此,所購買的房屋實際上包含了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占地的使用權兩部分。從嚴格意義上講,只有房屋具有財產屬性,購房者擁有產權。而房屋占地并不具有財產屬性,購房人只是購買了使用權,也可以理解為租賃性質,這一點與西方國家不同。
房屋產權是永久的
財產權屬于永久性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剝奪,除非房屋滅失。《物權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第六十六條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也就是說,房屋產權永久屬于其合法擁有者,直到房屋損毀為止,這與其它財產的屬性相同。
70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通常說的住宅產權70年指的是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這是由于《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城鎮國有土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住宅用地70年,商業40年,綜合用地50年。對于購房者而言,實際上根本不存在70年的使用權,因為這個70年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時開始計算的,考慮到建設周期問題,一般最少需要兩年,因此,購房人購買了70年的土地使用權,實際最多只有68年的土地使用權,有些分期開發的大體量住宅項目,購房者實際得到的土地使用權可能只有四五十年。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就更短。
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自動續期
對于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持證者也不必過于擔心,也不需要做任何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由此看出,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后是自動續期,自動續期的意思就是沒有前置條件,不需要辦理手續和繳納費用。而商住公寓由于用地性質為商業,就不能自動續期,可能需要提前申請續期并繳納土地使用稅(金)。即便不續期,地上的房屋仍然屬于其合法所有者。
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后,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并按要求補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于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時,那么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
現在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性質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如果你買了商品房,房屋土地年限為70年,70年之后土地使用到期了,那么就要向國家繳納一部分錢來續租你這塊土地。但是房屋永遠是你的,這個私有財產,無論如何都不會變。但是要向國家繳納多少的錢來續租這個土地呢,這個就是70年之后的事了,現在誰都說不準對吧! 所有不要考慮那么多了,幾十年之后的事,太遙遠了。呵呵
房屋產權70年,所說的年限是指的土地年限,房子本身是沒有年限的,如果年限到期了后,會有有關部門進行評估,如果建筑物還能繼續使用的話,產權人只需要繳納些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的話就會回收土地并賠償產權人,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住房產權證上的70年產權意思就是你擁有這塊土的的產權期限為70年,所謂的產權年限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
2.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3.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4.說說出讓金吧 根據《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5.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而這也是人們會擔心產權到期后的根源所在。
6.續期價格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價格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后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么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愿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愿意繳納,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房子產權到期后的問題,想必大家就可以放心了,不用擔心自己的房屋產權問題。我們知道,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
這個問題真的很有意思,在我們國家剛出臺這個房產產權時間法律法規后有特別多的業主客戶什么的都咨詢過類似問題,我也在很多方面找過材料去理解和解答這個問題。
首先,這個產權年限主要講的是土地年限,而不是房子主體構造年限,這個方面理解就是,房子永遠都是你的,不用擔心,只是國家這個土地年限是七十年。
第二,目前國家從出臺這個政策到現在,時間也不短了,暫時還未出現七十年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情況,正常來說,房子目前的構造材料還不足以堅持七十年,就算構造可以,城市規劃上也不可能讓你存在七十年了。(倒是有部分城市商業性質的四十年產權的有的到期了,其結果就是續期,交點稅費)
最后,可能會有抬杠的說,那如果現在有七十年產權住宅土地使用權限到期,而房子又還在繼續使用怎么辦呢?其實大可不必擔心,國家也不會強制把你房子拆掉怎么滴的,無非就是重新繳納部分稅費而已,而且我理解國家這個政策應該是只那種出售的房屋,我估計如果你這個房子一直自住,沒有出售打算的話即使到期也可以不繳納稅費。其實有點像我們現在二手房一些交易稅費一樣。
房屋的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但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產權到規定期限后可以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來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到期后可以1、國家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一般不應該超過30年。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現在好多人買房子幾乎都選擇新樓房,買老房子的話擔心房子住不了幾年房子產權就到期了還是不是自己的。有的人存了半輩子錢買了一套房子,對這個房子產權特別關心。看完下面三點您就明白房子產權到期后怎么辦?一.70年產權到底是怎么回事?房屋產權是永久的,只是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只要房子不倒就都是自己的。二.70年產權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三種情況: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也就是說產權到期后,房子依舊屬于個人,業主補繳土地出讓金,房屋產權還能繼續使用。2.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70年產權到期后大多數人都會采用補繳土地出讓金。3.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并對業主進行補償。三.買房子要清楚的問題:1.選擇大開發商買房子,土地征用者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沒有及時提出續期,那國家是可以直接收回再規劃的。2.樓盤是哪一年拿的地?土地使用年限還剩幾年?四.房子產權到期后續期是收費還是免費的,這個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不動產權證書上面都會清楚地標明土地年限,到期收費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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