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了定金后不買了能退嗎
在選擇好自己中意的房產之后,一般銷售人員都會讓看房者繳納一部分定金,其目前大多數都是想要幫助把房子保留下來,其實對于銷售人員來說其目的就在于,避免買房者反悔,那如果有買房者交了購房定金之后,是否可以不買了呢?
答案是當然啊,但是我們也要看具體情況,目前有一下三種情況購房者可以拿到退回的定金。
1、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
如果是因為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和賣家一般會直接將定金退給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和賣家不退,購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訴。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
2、合同約定可以退定金
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中,對于退定金的條件有約定的話,只要情況符合退定金的條款,都可依據認購書或購房合同讓開發商退定金。也有很多購房者面臨限購后失去買房資格的問題,這種情況要在合同中約定,這是樓市調控行為,屬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多數房屋購買合同中,也都會將一些政策作為不可抗力的因素明確出來,由此原因造成合同無法進行下去時,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3、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
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如果開發商不退定金,直接起訴即可。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過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
有些購房者不想買了,這屬于違約行為,歸責于買房者的話,購房定金是不能退回的,按照法律法規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即買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棄購買此房子,那么不執行約定的義務買房者就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