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合同之前臨時工算工齡嗎
轉合同之前臨時工算工齡嗎
1987年參加工作,1992年轉為合同制的工人,在1992年以前的工齡算在視同繳費年限中嗎?我認為像你這種情況,如果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有一定的難度。
對于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必須是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一般是指在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的年限。在國有企業,必須是通過縣級勞動部門按計劃組織招收,按照正規的招工程序填寫招工表,通過當時政審、體檢、錄用等程序,由勞動部門開具錄用通知書到工廠報到,才算是這個工廠的正式工人,后來由于國家對國有企業下放了用工自主權,國有企業正式工人身份改變為全民合同制工人,由簽訂勞動合同代替了正式工。
1987年參加工作,不知道你參加的什么工作,如果屬于國有企業臨時聘用的臨時工,臨時工不屬于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國家承認的連續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有這么幾個特征。一是有招工表,招工表至少有當地縣級勞動部門的公章;二是有個人人事檔案,這是比較關鍵的,沒有建立個人人事檔案的很難認定;三是辦理了戶籍遷移,如果是農村戶籍的,必須轉為城鎮戶籍,吃商品糧,沒有吃商品糧的,就是屬于臨時工性質;四是有正常的工人級別,比如當時的一級工、二級工等。
1987年參加工作,1992年轉為合同制工人,應該是你參加工作的時間只能從轉為合同制工人時才能開始計算,如果自1992年之后,你所在的單位還沒有納入社保繳費體系,那么你從1992年之后到繳費之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在辦理退休前需要由社保部門進行認定,認定的主要依據就是個人人事檔案。如果你1987年參加工作時,檔案里有比較清楚的資料存在,比如招工表,派遣通知或是勞動關系介紹信,調資調級表、工資級別表等,都可以進行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個人檔案借出,到社保部門去請他們看看,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
因為你從1987年到1992年,有五年的工齡,如果這五年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就可以和后面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而且視同繳費年限在折算為平均繳費指數工資時,系數都是在100%以上,最高的可折算為140%,對養老金的影響比較大,五年視同繳費年限,折算為養老金應該接近每月500元左右,這是非常有意義的。
總之,根據你的描述,你1987年參加工作,1992年轉為合同制工人,如果參加工作時屬于國有企業的正式工人,那就是屬于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屬于臨時工性質,不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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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正式就業前做了兩年的臨時工那么你這兩年的臨時工,我看了一下是屬于一九九二年之前參加工作!那么在一九九二年參加工作,必須是,要寫入個人檔案中并且有過相關記載!
這樣的話才能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工齡的認證。如果沒有寫入個人檔案中的記錄。那么就不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也就是說,你這兩年是沒有工齡的。
那么最終你這兩年是沒有任何的工齡記錄的。所以說你的養老金也不能拿到!當然1992年之前的工齡認證必須是所有的都要寫入到工作檔案中。才能被認定為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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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轉事業編工齡應該從臨時工作日起算起。
臨時工和正式工都是勞動者,不管是否簽訂合同,均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臨時工期間的工作時間當然算工齡。 根椐有關國家政策:2002年9月25日勞動保障部通過《關于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2]323號文)規定:“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根椐國家政策臨時工符合條件是可以算工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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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我們國家實際上在1992年開始就正式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了。那么也就意味著從1992年開始計算工齡的話,就要從你正式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開始計算。也就是說你每餐保一年的養老保險就相當于是一年的工齡,最終都會累積到你總的參保年限當中去的。
所以說在單位轉正之前,如果你所在的單位已經給你正常購買養老保險了,那么這種情況是完全可以享受到公民待遇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如果沒有參保養老保險,也就意味著你沒有實際繳費年限,那么在這樣的前提下,實際上就不能夠認定你的這個工齡了!
這個東西并不是依據哪個文件,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個規定,因為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要單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會替員工購買相應的社保,所以說實際上在參加工作一個月以內就會購買社保,這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但是很多企業單位他以試用期為由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現象,實際上也是比較多的,一般企業單位的試用期都是在三個月到六個月左右,所以說在這期間都是沒有社保的,也是比較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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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臨時工轉為正式合同制工人,工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算起。之前的間隔時間或者是臨時工工作時間都不能算工齡。
謝邀回答!在八十年代,下鄉回城知識青年,在原單位干臨時工,后來轉為正實職工,臨時工期間是計算工齡的。如果不是在原單位轉正,有的單位可能是不計算連續工齡的。歷史也許成為歷史,現在社保統籌后,不看工齡,按交費年限計算,工齡的說法,已經不存在了。只存在交費年限和視同交費年限,當視同交費年限結束,也只有交費年限了。現在參加工作的人,只存在交費年限。懂了吧!
謝謝邀請!
事業單位臨時工工齡問題各地在實際執行中標準不是很統一,倒是,對于企業臨時工的工齡計算問題,國家有個規定:2002年9月25日勞動保障部通過《關于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2]323號文)規定:“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根椐國家政策臨時工符合條件是可以算工齡的。
對于事業單位臨時工轉正后工齡計算問題,許多地方的人社部門是這么掌握的,若是在臨時工期間,繳納養老保險等相關保險的,可視為連續工齡,且只能算作連續工齡,不能作為參加工作時間。
我了解的就這些。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轉合同之前臨時工算工齡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