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接傳票的后果
首先,起訴離婚對方不接傳票也是可以正常開庭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其次,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按期開庭或者繼續開庭審理,對到庭的當事人訴訟請求、雙方的訴辯理由以及已經提交的證據及其他訴訟材料進行審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當然,很多人在突然接到法院傳票,會發蒙,不知所措,因此小編也在此整理了有關收到法院傳票該怎么辦的相關問題。
1、當法院送達離婚傳票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簽收,因為不管是否簽收傳票,之后的訴訟程序依然會照常進行,如果沒有簽收傳票的話,之后的訴訟對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話,積極應訴,避免消極殆戰。
2、簽收離婚傳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為是當事人,有權查看對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起訴狀以及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這個很重要,因為自己(公司)要應訴甚至反訴一定要針對對方的證據來反駁。
3、從法院處獲得自己(公司)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等。
4、了解了基本情況之后,最好咨詢一下律師,請律師分析一下對方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他的主張,或者說對方勝訴的可能性大不大。
5、綜合據律師的分析和案子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要反訴,是否要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6、在舉證期限內,搜集并提交對自己(公司)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召證人等。如果是要將反訴狀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議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遞,而且一定要留下該快遞的寄送憑證,用以日后訴訟之時作為輔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