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能明確份額嗎
房產證上能明確份額嗎
可以的。
1、房屋產權證上如果添加的產權人姓名超過兩個,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約定每個人的房產份額。最低的份額持有率為1%,如果沒有約定就為各50%。
2、夫妻之間的慣例一般是不約定份額的,但也沒有規定不允許約定。
3、確認兩者的財產分割關系,首先要查看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時,夫妻雙方有無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的“約定”,如果有“約定”按“約定”的內容分割,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的“婚內贈予”處理。
4、《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予人在贈予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予。”加名字之后,房產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的法律效力,即使想反悔,也只能按照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即以五五比例分割財產。
申請房產登記時要提供各人所占份額的書面約定,這個約定要簽于買賣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記時另外書面約定。這個約定一定要申請房屋登記的相關共有人簽字確認。房屋登記后,登記機構會在房屋所有權證及共有權證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額。房產證出來后,沒法再約定份額,此時要變更份額,就涉及買賣或者贈與,要重新辦理過戶登記,并且繳納相關稅費。贈與份額可以公證,但是房產的贈與必須過戶才生效。即使公證也沒有物權效力,是可以再公證變更贈與。
不能兩個人擁有房產證,那叫共同共有,必須都有份額,只是份額多與少罷了。一方占100%,那就不叫共同共有了,那叫單獨所有。
房產證上寫了幾個人的名字只是代表這些人都在該房產上擁有一定的份額,但并不代表著各方擁有的份額各占幾分之一。 房產證上面可以標注產權比例,共有產權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自行約定產權比例共同共有,并在產權證上面對約定的產權比例進行標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規定: 第九十三條: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零三條: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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