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合同是否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借貸合同是否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規(guī)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依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還需有實際交付款項的事實存在,當事人之間才能確立債權債務關系。
因甲、乙雙方并不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所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生效,借款合同對甲、乙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乙方簽訂的以房抵債協(xié)議,其基礎事實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因基礎事實不生效,以房抵債協(xié)議亦不生效,所以,以房抵債協(xié)議對甲、乙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二百三十八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八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條建設工程實行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當與監(jiān)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jiān)理合同。發(fā)包人與監(jiān)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三百三十條技術開發(fā)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tǒng)的研究開發(fā)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fā)合同包括委托開發(fā)合同和合作開發(fā)合同。 技術開發(fā)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yè)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訂立的合同,參照技術開發(fā)合同的規(guī)定。 第三百四十二條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擔保法》 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三十八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條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著作權法》 第二十五條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著作權轉讓合同未采取書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據(jù)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審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條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是報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專利法》 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 《招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勞動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約定其他內容。 《信托法》 第八條設立信托,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遺囑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書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設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簽訂時,信托成立。采取其他書面形式設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諾信托時,信托成立。 《合伙企業(yè)法》 第三條合伙協(xié)議應當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xié)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個人獨資企業(yè)法》 第十九條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yè)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yè)的事務管理。 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yè)事務,應當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和授予的權利范圍。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應當履行誠信、勤勉義務,按照與投資人簽訂的合同負責個人獨資企業(yè)的事務管理。 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海商法》 第九條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權的轉讓,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合同法規(guī)定,下列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1 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期限六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 融資租賃合同 4建設工程合同 5委托監(jiān)理合同 6技術開發(fā)合同 7技術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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