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后原件要交還嗎
合同終止后原件要交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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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員工與企業在勞動終止履行的狀態下,企業給員工交的社保員工是否要退還?只要是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那么作為企業單位來講,給員工依法來繳納社保待遇是企業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也是勞動合同法中的明確規定,所以說作為員工來講那么享受到社保待遇是員工的權利。
所以很明顯,員工是不需要退還的。當然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履行的狀態下,那么作為企業單位來講,是有責任和義務主動的去停止社保的交費的,這個是毋庸置疑的,因為在勞動合同終止的前提條件下,那么作為一個企業單位來講,就應該及時的將自己的員工從工作單位當中減員出去,這樣一來的話就無需再承擔員工的個人社保了。
但是由于企業單位的操作失誤,導致這名員工的社保多交了,或者是因為某種原因沒有減員出去,那么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明顯,作為企業單位來說,就要自己承擔自己的操作失誤,而不應該由員工去退還這個社保的繳費,這樣的話是不合理的。因為本身員工他不可能要求企業單位他解除勞動合同以后還去繳納社保,所以說員工本身是沒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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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繳納的社保,離職后公司會補償所繳納的社保嗎?該怎么辦?其實你這種情況我以前也遇到過,但是可能我遇到的老板都比你遇到的要好,這也算是一種運氣吧。你離職后公司一般不會主動補償你所繳納的社保費用,需要自己去溝通和協調,或者走維權的道路才有希望。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同時也是員工應該享受的權利。按道理如果你入職公司以前已經繳納了社保的,到了公司工作以后,應當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進行銜接,將以前自己繳納的社保轉入公司;如果你以前自己繳納了社保,到了公司工作以后,公司認為你自己已經繳納了社保,由于社保不能重復繳納,而你又不愿意將自己繳納的社保關系轉入公司,那么這種情況的責任不在公司而在于你自己;如果你到公司工作以后,公司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應當主動要求公司為你繳納社保,如果公司也沒有為其他員工繳納社保的,那你自己按照個人身份來繳納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為你報銷社保費用。
我以前也有過自己繳納社保,要求公司報銷社保費用的經歷。那是在1999年我從機關辭職下海以后,就開始以個人身份在我們縣的社保局繳納養老保險,后來到了一家摩托車企業工作,當時公司還沒有統一為員工繳納社保,很多人也還不知道如何繳納社保,也無法轉移社保關系,于是我便要求公司每年為我報銷我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我自己繳納以后,由于當時社保局沒有繳費的發票,所以只要社保局給我寫個繳費說明,蓋上公章以后,我就可以拿到公司報銷,這種情況大概延續了五年。后來我又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我同樣給老板提出了我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由公司報銷的要求,老板也是滿口答應,最后我在這個公司工作了三年,也是由公司為我報銷了養老保險費。后來跳槽到了我現在的公司,由于公司當時要上市,需要為所有員工繳納五險,第一年也是公司為我報銷養老保險,直到2008年才將我的養老保險轉入現在的單位。
當然現在的情況和我當初的情況完全不一樣了,特別是社保法實施以后,要求所有公司都應當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但是如果你所在的公司一直沒有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而是你自己辦理的,在離職以后也可以要求公司為你報銷你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目前主要涉及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報銷的金額應該是單位繳費部分。我個人認為,要求公司補償這是完全應該的,畢竟在公司工作,社保是公司應盡的責任,但是公司既然沒有盡到這個責任,我們員工自己繳納了,實際也是減輕了公司的負擔,畢竟員工自己繳納的標準不高,如果公司能夠為你報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中屬于公司繳納的部分,這也算是一種補償。經濟補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如果要求補交可能就不現實了,畢竟你自己已經繳納了,即使公司愿意也是無法補繳進去的,因為一個人只能繳納一份社保。
你離職以后,除了要求公司補償你自己繳納的社保以外,其實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要求公司給予你經濟補償,當然這個經濟補償不屬于自己繳納社保的補償,而是屬于離職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即公司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而員工提出離職的也屬于公司要給予經濟補償的范圍。補償的標準為在公司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標準工資,所謂的標準工資就是離職前12個月本人的平均工資。從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員工離職要給予經濟補償的情形,也就只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幾種情形,其他需要給予經濟補償的情況,基本上都是屬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綜上所述,你自己繳納的社保,離職時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補償自己所繳納的社保,如果公司為其他員工正常繳納了社保,而屬于你個人行為導致公司不能為你繳納的,這個公司沒有為你補償的義務;如果屬于公司不繳納社保而由你自己來繳納的,公司應當補償你所繳納的社保中,公司應當承擔的繳費比例部分,離職時還可以要求公司給予你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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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以后職工檔案以及社會保險關系該如何處理呢?對于這個問題,如果說我們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后,那么你就和所在的原工作單位是沒有任何的關系,所以說我們就需要及時的將自己的個人社會保險和職工檔案由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
那么在轉移的過程中,如果說你已經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并且新的工作單位屬于國有企業,那么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正常的來接收你的社保和個人檔案了。反之,如果說你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那么也依然可以將自己的社保和這個個人檔案轉移出來,那么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把自己的社保轉移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然后暫時以靈活就業的方式來進行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那么個人檔案可以轉移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開發中心,然后來進行托管,因為通過人才交流,開發中心進行托管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都是能夠可以認定自己的有效個人檔案的。并且通過人才交流開發中心,那么在托管當然的過程中都是完全免費的,所以說不會給自己造成任何的經濟壓力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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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收回當眾銷毀后就終止了!如果一方還保留合同想繼續履行對另外一方就不利了!或者簽個補充合同條款寫明前合同終止!
保險十年交滿后可以退還本金合同終止。
退保所需資料:
1、死亡證明書;
2、養老保險手冊;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退保辦理程序:
1、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打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2、由主管局長簽字后到中心財務室核報。服務承諾:對企業和個人辦理撫恤金、喪葬費、個人帳戶支付,手續齊全,即時辦理。承辦機構: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項:
1、社保非因以下情況不得退保退費。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個人帳戶尚有余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2、退個人賬戶人員范圍。在職死亡;家住農村的參保人員;退休后死亡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人員;重復參保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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